关于二O0七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项目
结题验收和二O0八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院教字〔2006〕71号)和《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教字〔2006〕72号)文件精神,为激发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促进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学校决定组织对2007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2008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7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1、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基本要求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鉴定和结题验收。
(2)课题鉴定、结题由指导老师负责联系。
(3)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工作由教务处、团委负责组织进行。
2、课题成果鉴定、结题须交的材料
(1)结题、鉴定申请书(见附件)。
(2)相关附件材料。
3、结题鉴定时间安排
(1)课题负责人在2008年10月6日以前将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交校团委。
(2)教务处、团委在10月6日至10月17日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二、关于200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
1、申报对象:
(1)凡我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均可申请立项。
(2)2007年立项未结题的学生和指导老师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立项申请。
2、申报范围:
(1)自然科学领域中具有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的理论研究,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论文、专著、原理性实验装置及模型等。
(2) 自然科学领域中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具有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
(3)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具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研究,主要表现形式有社会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创业计划书、学术论文、文学艺术作品等。
(4) 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科技发明制作等。
(5)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3、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1)10月20日前,申请者向所在学院学办提交《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学院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对拟推荐的立项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系(部)将通过评审的作品于10月30日前报送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中心(办公室设校团委);
(3)对跨院的项目,经有关学院会签,由第一申请者向所在学院申报;
(4)11月份,学校教务处、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5)11月底,公布立项项目和资助金额。
4、立项数目与资助金额:
本年度全校拟立项50项科技创新项目,分文、理科两大类,理科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文科项目每项资助600元。
5、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学生原则上每年只可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2)各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办公室,负责各学院大学生科技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与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中心的联络工作。
(3)结题报告与申报材料可登录校团委网页的在下载中心下载。
湖南工程学院
二00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