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现将《关于举办“火炬杯”湘潭市首届科技发明大赛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学院团总支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和申报,报名表于11月17日之前报送到校团委程老师处。
(大赛报名表请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共青团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09年11月3日
关于举办“火炬杯”湘潭首届科技发明大赛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借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东风,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全市人民树立“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观念,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增强科学理念,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湘潭“两型社会”建设,振兴伟人故里,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湘潭市广播电视局、共青团湘潭市委联合举办“火炬杯”湘潭首届科技发明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湘潭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湘潭市广播电视局
共青团湘潭市委
协办单位:湘潭市科技局
湘潭市科学技术协会
湘潭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湘潭电视台影视频道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湘潭市广电中心16楼影视频道
二、活动主题
创新成就事业 火炬点亮人生
三、参赛对象
湘潭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各企事业单位人员及广大民间发明爱好者,以及长沙、株洲等地区的发明爱好者。
四、参赛内容
参赛作品为2004年以来,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者虽未实施,但具有明显预期效益的作品。这些作品包括:已申请或者授权专利的发明作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尚未申请专利,但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技术方案或产品,或者就产品的形态、构造及其结合所作的,适合市场需求和商品化的设计方案和产品。参赛作品主要类别如下:
1、机电类
2、化工新材料类
3、电子类
4、生活服务类
5、其他创造发明类
(本次比赛将采取全程电视播出的方式,不适于电视手段表现的以下项目不参与此次评选:养殖类、种植类、药品配方类和外观设计类等)
参赛作品要求:1、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2、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3、便于推广和应用;4、不违反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五、参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10月15日—11月18日
2、报名方式
登陆湖南工程学院团委青春网最新公告或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资料填好后提交至各学院团总支,由团总支统一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六、竞赛方式
1、电视评选阶段(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A、开幕式
所有参赛作品将进行集中展示,请各参赛者将参赛作品(或模型)于组委会指定日期送呈高新区火炬创新创业园(高新区晓塘路创新大厦)
B、初评阶段
所有参赛作品将按照参赛类别进行分类展示,湘潭电视台影视频道将进行全程实况播出,参赛者携带自己的参赛作品,限时进行自我介绍及作品介绍。评委将根据需要对参赛者就创作过程,创作目的等相关内容提出问题,要求参赛者在现场进行解答。
C、终评阶段
(1)项目终评:是一个综合测评过程,包括审阅材料、封闭问辩两项内容。
(2)终评两项内容的总分为100分,分值权重分别为:审阅材料40分,封闭问辩60分。
(3)评委经过事先审阅材料,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封闭问辩时对参赛选手进行项目问辩。每位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独立判断、独立评价并给出分数。
D、总决赛暨表彰晚会(2009年12月)
七、评选标准
(一)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
(二)有利于技术转化,符合市场需求,能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维护需求等方面的技术和设计有所突破和创新。
(四)已经获得专利权或正在申请专利或者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项目、作品。
(五)已经为企业、社会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八、知识产权保护
1、凡参与本次大赛的相关作品不应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经获奖,但事后发现其有侵权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申报人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撤销对其奖励,并追回荣誉证书、奖牌、奖金,并进行通报。
2、凡参与此次大赛的相关作品,作者本人有意愿同时经知识产权部门审核可以申报知识产权的,由大赛组委会补贴相关申报费用及时申报。
九、奖励
火炬创新奖10名 奖金1万元
雏鹰创新奖10名 奖金1千元
创新鼓励奖30名 奖金500元
火炬创业奖1-5名
对获奖的创新成果根据产业化各阶段的需求,由湘潭国家高新区提供获奖者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办公场地、生产场地,为创业者申请并配套支持国、省各项扶持资金,提供贴息贷款等。
提供的各项创业扶持总价值不少于100万元。
十、注意事项
本次大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赛期间,市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将担任大赛顾问和评委,国内、省内的知名科技专家也将莅临大赛担任评委并对活动给予指导。大赛全过程将由湘潭电视台影视频道全程实况播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扩大宣传,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