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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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
来源:发布日期:2011年04月22日

湖南省第九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组织委员会

关于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西安世园会”专项竞赛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中国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将于2011年4月至10月在西安浐灞生态区举行。在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期间,全国“挑战杯”竞赛组委会将与西安世园会执委会共同举办“西安世园会”专项竞赛(以下简称“专项竞赛”)。为切实做好专项竞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竞赛时间

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

二、作品形式

本次专项竞赛主要设哲学社会科学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两种形式,作品选题一般应在参考题目内。

三、参赛对象

凡2010年7月1日前批准设置的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作品。

四、参赛形式

参照《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湘团联〔2010〕31号)要求,指导参赛学生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挑战杯”竞赛参赛作品不得兼报世园会专项竞赛。

五、专项竞赛奖项设置。

专项竞赛评委会将按照进入省级评审阶段作品总数5%、10%、30%、55%的比例,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专项竞赛的成绩不计入各学校的“挑战杯”成绩。

六、专项竞赛实施步骤与进程

1、组织发动阶段(2011年4月下旬):竞赛组委会下发专项竞赛通知、专项竞赛作品申报书等文件材料。各高校进行专项竞赛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

2、各高校初评、组织申报阶段(2011年5月上旬—6月中旬):各高校按专项竞赛要求对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有条件的高校应举行预赛,择优选出本校的参赛作品。2011年6月25日前各高校向团省委学校部报送已选定的本校参赛作品(作品须为打印件,一式四份)及学校报送作品总目录表。报送作品数量原则上每个学校不超过6件。逾期不接受作品报送。

3、省级评审、表彰阶段(2011年6月下旬):专项比赛不组织现场展示与答辩。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单独设奖。我省将选送优秀作品(特等奖及一等奖作品)参加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西安世园会”专项竞赛。

附件:1、第十二届“挑战杯”竞赛西安世园会专项竞赛

参考题目

2、第十二届“挑战杯”竞赛西安世园会专项竞赛

作品申报书样本

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