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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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四届“挑战杯”湖南工...
来源: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8日

关于举办第四届“挑战杯”湖南工程学院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创新人才,激发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自主创业的热情,备战第五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挑战杯”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背景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举办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自1999年首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成功举办以来,在全国高校掀起了创新、创业的热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现已形成国家、省、学校三级赛制,是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培养自主创业的理念,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平台,我校每两年举办一次。

二、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1年10月—2012年3月(详见附件1)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校团委具体组织,联合科研产业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开展。活动将邀请校领导担任顾问,各教学院有关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名单如下:

顾 问:谢伯端 刘国荣 李希恒

主 任:罗毅平 岑蓉 张小刚

副主任:各教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张小刚(兼)

副组长:程晓丽

成 员:曾志刚 覃波 宋志航 吴菲 蒋莉 尹湘鹏

王宁 许苏丹 刘娟 单艳艳 王慧磊 缪智文 张彩虹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参赛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报名个人作品的,报名者必须承担报名作品60%以上的工作,作品上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也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以集体作品形式报名。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全为学生,且作者不超过6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类别进行评审。

(三)参赛作品类别

参赛个人或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创业产品或创新服务。参赛项目可以是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项目具体来源为:

1、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

2、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以引用其产品);

3、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五、申报要求

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专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创业计划书,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3、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填写创业计划申报书,并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具体、完整、深入的创业计划书(参考框架详见附件4),要求该创业计划具备技术上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

4、创业计划书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文本),主标题用小二号楷体,小标题用四号黑体,标题段落行距为26磅;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段落行距为24磅,例证加斜体,图、表标题一律用五号黑体;创业计划书附于作品登记表后。

六、评审标准

1、通过资格审查后,作品初赛为书面评审。

2、终审决赛评审采用百分制,其中书面评审得分占总成绩的50%,公开答辩得分占30%,作品汇报ppt得分占20%。

3、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5。

七、 奖励办法

1、组织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校内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个,颁发荣誉证书。

2、参加学校、省级、国家比赛的同一作品可重复评奖,但获奖者的配套奖金取最高额,不重复计算。

八、组织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挖掘资源,形成合力,动员师生积极参加,并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有效提高竞赛的质量与水平。

2、采取措施,宣传发动。各学院要坚持创新实践,迎接挑战的理念,在师生中广泛进行发动,大力宣传“挑战杯”竞赛的积极意义,使广大学生了解“挑战杯”,参与“挑战杯”。

(附件在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第四届“挑战杯”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时间及安排

附件2:第四届“挑战杯”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3:第四届“挑战杯”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院报送作品统计表

附件4:创业计划书参考框架

附件5:第四届“挑战杯”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书评审标准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校团委 科研处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