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团委:
现将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1]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团委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每所高校限推1人。并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纸质版寄送至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共青团省委学校部。
材料上报邮箱:tshwxuexiaobu@163.com
联系人:曾壤 冯子铭
联系电话:0731-88776806
附件: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省委学校部
2011年11月15日
附件一:
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组厅字【201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青年英才开发实施方案》,现就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入选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申报渠道和选拔认定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用人单位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选拔认定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产生。
四、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3)。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2、请各地区、各部门于12月15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