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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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2...
来源: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1日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推荐活动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团委将汇总表、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于2013年3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团省委学校部。

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学校部406室

邮编:410004

电子邮箱:tshwxuexiaobu@163.com

联系人:刘颖琦、李 敏

联系电话:0731-88776806、88776807

共青团湖南省委学校部

2013年1月4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

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

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学校部、学联秘书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学校部、学联秘书处: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推荐工作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高校团学组织准确把握活动主题,为当代青年学生树立身边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努力成长为有为青年和社会栋梁。

未尽事宜请联系全国学联办公室、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

全国学联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天国 李如飞

联系电话:010—85212353、85212282(传真)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

联系 人:亓洪良

联系电话:010—64098424

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

附件:1.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2.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表

3.“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工作方案

4.“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5.“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推荐人选登记表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2012年12月26日

附件1:

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微博支持:腾讯微博

二、活动主题

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

四、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高职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的事迹材料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报名及展示阶段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至2013年3月20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设在中青在线的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进行报名;具体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16时。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明确申报事迹类别(12月31日报名平台启动)。

第二步:关注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和报名成功。

第三步:报名成功同学在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参选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宣言或自强故事亮点简述),请大家关注并支持(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学校部@新东方”;转发本年度活动LOGO(从官方主页下载)。

3.个人展示:凡报名成功并按要求发布参选微博的同学,可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个人事迹(不能少于5条),被关注、转发、支持的数量将作为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还可与本校校媒记者进行沟通、互动,增强个人展示的效果。

各高校团委应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对本校在参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典型,要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同时,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及时更新相关进展,并进行微博互动和开展其他活动。

(二)校级推荐阶段

1.审核时间:2013年12月至3月20日

各高校团委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需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重点审核以下两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材料是否真实;第二,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本校报名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个人展示不少于5条。

2.公示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各高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两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腾讯微博#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评价和监督。

3.推荐时间:2013年4月5日前

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在活动官方网站主页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未按要求报名和展示的,原则上不能推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推荐,请向省级团委提交申请,报经组委会批准方可。否则报名无效,名额取消。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推荐时间:2013年4月15日前

省级团委学校部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地区分配名额,按照分类申报、分类评审原则,正式向组委会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并通过省级团委学校部微博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3年5月初

2013年4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活动最终结果。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六、“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微博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新媒体

奖励办法:文字类10名、图片类10名、视频类5名、微博类20名;获奖人员将有机会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并获得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校媒网等刊发。

附件2

省 份

名 额

省 份

名 额

提名奖

自强之星

提名奖

自强之星

北 京

30

5

湖 北

40

5

天 津

21

3

湖 南

31

5

河 北

26

3

广 东

37

5

山 西

23

3

广 西

18

3

内蒙古

18

3

海 南

9

2

辽 宁

35

4

四 川

33

5

吉 林

29

4

重 庆

27

3

黑龙江

26

4

贵 州

16

2

上 海

40

5

云 南

15

2

江 苏

42

5

西 藏

16

2

浙 江

27

3

陕 西

27

5

安 徽

29

4

甘 肃

19

3

福 建

25

3

青 海

16

2

江 西

21

3

宁 夏

16

2

山 东

37

4

新 疆

12

2

河 南

33

4

兵 团

6

2

总计

自强之星(110名)

自强之星提名奖(800名)

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表

附件3

“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工作方案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二、推荐对象

1.西部1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普通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家庭月提供生活费用低于200元,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三、推荐办法

请相关省(区、市)团委学校部于2013年4月5日前,严格按照《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数量,将候选人登记表和本地区推荐人选汇总名单(相关材料可从自强之星活动官网下载)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2种方式提交至自强之星活动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邮编:100702,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

“新东方西部大学生专项助学金”推荐人选经所在学校团委、学生会遴选确定后,须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附件4

2012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名额分配表

省 份

名额

内蒙古

70

广西

60

四川

70

重庆

70

贵州

50

云南

50

西藏

50

陕西

80

甘肃

70

青海

50

宁夏

60

新疆

45

兵团

25

总计

750

附件5

2012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推荐人选登记表

候选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高清晰

肖像照

所在学校、

院系、年级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邮政编码及通信地址

固话/手机

E-mail

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

学校意见

团省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