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根据团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2016年10月-11月
全校各班级、社团团支部
三、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四、活动安排
1.团支部自荐及学院团总支、校社联推荐(10月25日-31日):各基层团支部可积极申报,各学院团总支、校社联对本学院(社联)所有申报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每个学院和校社联可向校团委推荐1-2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10月31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200字图文项目简介(用于微信平台投票)交至校团委邮箱。
2.校团委组织集中评选(11月上旬):校团委将对参评团支部进行综合评审(分为微信投票和评委会评审两个环节,各占一定分数比例),按综合分数评选出10个“活力团支部”,并从中择优向团省委推报3-5个集体参加省级“活力团支部”评选。
(1)微信投票(占40%)。在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开通投票通道,展示、传播参选团支部的工作成果,进行“活力团支部”投票,在投票日期内每人限投一次,可选投不超过10个集体。
(2)评委会评审(占60%)。校团委将于11月上旬举行“活力团支部”评选展示会,各参评团支部准备5分钟PPT展示材料,在评选会上由参赛代表进行汇报演示,由校团委委员、各学院团副和团支书代表(各学院1人+社团共2人)组成评委团对参赛团支部进行现场评分。
五、活动要求
各学院团总支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组织开展好评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联系人:涂 璐、陈方靓
联系方式:58680339、58683955
电子邮箱:hnietw@126.com
附件:“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校团委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