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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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寻访湖南工程学院 “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5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寻访湖南工程学院

“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展示青年学生勇于面对困难、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努力成长成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自强不息

三、奖项设置

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并择优推荐1-2名同学参加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

四、报名条件

1.湖南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评选程序

1.寻访推荐: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在5月11日前向校团委推荐1名候选人,并上报附件一、二。(纸质档交至体育馆106校学联办公室,电子档以邮件标题为【2018自强之星】+学院名发至hniexsh@163.com)。

2.评审公示:校团委全体委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在评选会上公布,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3.表彰宣传:各学院要围绕推荐、评选、学习和宣传“大学生自强之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校团委将对当选的“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和宣传,树立典型。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大学生自强之星”是学生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也是生动、具体的德育资源,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学院学生参与本次“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并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严把尺度,确保公平。“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寻访推荐工作公平有序、科学严谨进行。如果发现有学生或者组织违反评选工作纪律,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对相关组织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1.活动时间:2019年5月至6月。

2.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或往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

3.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提交形式:好新闻奖参选人员需在采访的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至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内媒体或社会媒体。

5.奖励颁发: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附件:

1.2018年度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

2.2018年度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表

校团委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