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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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52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11月18-19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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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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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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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2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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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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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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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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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2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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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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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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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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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2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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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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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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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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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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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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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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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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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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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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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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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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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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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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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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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章程》《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为:
(一)依照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加强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根据学生特点和学生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公益、文化交流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习、生活环境;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友好关系,树立本校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七条 本会聘请校团委专职干部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具有湖南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中国在校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批评和实施监督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参加本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支持本会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一节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十二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需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湖南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过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四)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委员会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七条 学生会委员会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八条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委员会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工能。
第十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选举湖南省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节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
第二十条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对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候选人由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组织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结果需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湖南省学联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学生会职能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一般不超过6个。主席团联席会议由执行主席召开,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对外代表湖南工程学院全体学生和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
(六)协调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定期召开各学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等。
第四节 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四条 院学生会组织属于校级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团组织、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学院学生会对所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学院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原则上需每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报所在学院党组织批准,并报校学生会备案。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成员名单在选举产生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学院学生会的职责:
(一)负责本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三)通过民主程序,推选本单位的学代会代表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四)行使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所在学院全体学生;
(二)领导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和全体学生开展各种活动;
(三)召集和主持所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十八条 学院学生会可根据本章程精神及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制度。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为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三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科生,近一个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院团组织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
第三十六条 校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在全校学生会组织内具有最高效力,本会内的任何组织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正,需由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向学生代表大会提出修正案,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后经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2.出席学生会部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布置工作任务; 3.讨论并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
2 |
办公室 |
8 |
1.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包括学生会工作资料整理、内部文件起草、学生会各类通知传达、大型活动会务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 工作,配合老师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管理监督学生会官方QQ,配合主席团 工作安排, 配合团委老师开展各项工作。 |
3 |
学习部 |
7 |
1.负责全校学风建设,与各院学习部密切交流; 2.负责校学联干事培训及干事考核; 3.组织筹划每年的读书月、青春榜样说系列活动; 4.负责各类学术讲座等。 |
4 |
实践创业部 |
7 |
1.负责全校学风建设,与各院学习部密切交流; 2.负责校学联干事培训及干事考核; 3.组织筹划每年的读书月、青春榜样说系列活动; 4.负责各类学术讲座等。 |
5 |
生活权益部 |
5 |
1.负责学代会、常代会提案工作以及代表资格审查; 2.维护同学们的校内权益,对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学习、医疗、购物、住宿、餐饮等各方 面遇到的问题进行核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 3.了解同学们的生活要求,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谋求解决方案; 4.“315 维权周”活动。对全校同学进行生活常识、校园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 |
6 |
文体部 |
7 |
1.负责承办:校园主持人大赛、新生歌手大赛、校园歌手大赛、新生才艺大赛、演讲朗 诵比赛等大型校园文艺活动。 2.校内其他文艺活动的协调管理; 3.引领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举办全校篮球赛、筹划组织校学联趣味运动会; 4.协调体育教学部与学生会之间的工作。 |
7 |
综合服务部 |
7 |
1.负责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服务工作和活动,积极宣传就业典型和就业帮扶经验,利用“团团微就业”等就业平台做好岗位推荐工作,搭建就业平台。 2.负责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认定工作,对成绩单模板进行不定期优化调整,负责学校各职能部门所属学生组织部落创建,活动审核,学分补录等工作。 3.组织筹划防治肺结核与防治艾滋病的活动。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时冰鑫 |
预备党员 |
管理学院 |
20级 |
6/57 |
2 |
李垚佩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0级 |
1/136 |
3 |
陶珊珊 |
共青团员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20级 |
19/135 |
4 |
刘晟廷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级 |
20/60 |
5 |
尹雅婷 |
预备党员 |
外国语学院 |
20级 |
30/148 |
6 |
全乐怡 |
共青团员 |
设计艺术学院 |
21级 |
22/85 |
7 |
陈钦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
21级 |
19/63 |
8 |
邓文倩 |
共青团员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21级 |
10/125 |
9 |
吴振宇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1级 |
20/80 |
10 |
冯望星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
21级 |
2/63 |
11 |
杨芊阅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1级 |
10/80 |
12 |
傅子原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13 |
贺奕欣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14 |
欧阳萌 |
共青团员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15 |
舒亚林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16 |
谢鑫源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17 |
秦于璐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18 |
张震 |
共青团员 |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19 |
杨敬意 |
共青团员 |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0 |
张业鸣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1 |
庄岩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2 |
刘轩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3 |
王雨桐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4 |
罗双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5 |
陈濮熙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6 |
郭航 |
共青团员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7 |
周灿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8 |
王恩慧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29 |
黄水莲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0 |
宋倩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1 |
甘煜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2 |
韩翼繁 |
共青团员 |
设计艺术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3 |
刘磊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4 |
殷宇希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5 |
石二全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6 |
黄雅桢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7 |
肖炀明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8 |
梅文妤 |
共青团员 |
设计艺术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39 |
黄帅 |
共青团员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0 |
陈烨 |
共青团员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1 |
梁宇航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2 |
曹逸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3 |
邱丽娜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4 |
李望喜 |
共青团员 |
设计艺术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5 |
黄婷婷 |
共青团员 |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6 |
陈旭峰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7 |
钟秀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8 |
龙玺如 |
共青团员 |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49 |
李蓝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50 |
邓裔杰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51 |
肖俊超 |
共青团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52 |
白璐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2级 |
暂无成绩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名,经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任主席团成员5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有大局意识;曾担任过校、院团委或学生会工作人员;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委同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通过资格审查、群众座谈等形式开展联合宙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校党办字〔2021〕37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名单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校党委批准,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由 17 名委员组成。
(三)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湖南工程学院学生联合组织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经各代表团讨论,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由 17 名委员组成,候选人 18名。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五)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由 5 名成员组成,候选人 6 名,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确定。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实行无记名票决制,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 200 名,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对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计入被选人票数。书写选票要用黑色水笔或中性笔,笔迹要清晰,符号要确辨别不清的为废票处理。
(八)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的赞成票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补选。如补选后,当选人数仍少于补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委员也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本次大会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6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6名。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均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酝酿推荐,一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十)大会选举按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就座的顺序进行投票,代表的投票顺序由大会主持人指定。当主持人宣布开始计票时,即终止投票。
(十一)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后生效。
七、湖南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湖南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时 间:2022年11月12日09:00
地 点:主教学楼G115会议室(主会场)
图书馆二报告厅、图书馆122(分会场)
人 数:正式代表200名
议 程:
第一阶段(开幕会)
主持人:刘琤
一、介绍与会领导和嘉宾;
二、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三、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小刚致开幕词;
四、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李轶敏致辞;
五、兄弟高校团委书记致辞;
六、团省委领导讲话;
七、校党委书记陈岳堂讲话。
休会合影
第二阶段
主持人:王卓鹏
八、陈纪龙同学作湖南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九、刘晟廷同学作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十、表决通过《关于通过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十一、表决通过《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十二、表决通过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十三、选举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十四、计票,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五、大会闭幕。
(二)湖南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日程
时间 |
主要议程 |
参加人 |
主持人 |
地点 |
11 月 18 日 |
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8:30-9:00) 1.讨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2.讨论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3.讨论大会议程和日程(草案); 4.介绍大会筹备情况,布置各代表团工作任务与要求。 |
各代表团团长、大会筹备工作组成员 |
陈纪龙 |
主教学楼G115 会议室 |
二、大会预备会议(9:30-10:20) 1.宣读校党委、省学联同意我校召开第四次学代会的批复; 2.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3.听取并通过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4.听取并通过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5.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6.宣读大会须知。 |
全体 正式代表 |
王卓鹏 |
图书馆二报告厅、主教学楼(分会场直播) |
三、主席团第一次会议(10:30-11:00) 1.审议通过学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2.审议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3.酝酿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
主席团 成员 |
陈纪龙 |
主教学楼G115 会议室 |
四、各代表团第一次会议(14:30-15:00) 1.通过学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2.酝酿讨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
全体 正式代表 |
各代表团 团长 |
主校区 各代表团 分会场 |
五、主席团第二次会议(15:10-15:30) 确定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
主席团 成员 |
陈纪龙 |
主教学楼G115 会议室 |
时间 |
主要议程 |
参加人 |
主持人 |
地点 |
11 月 18 日 |
六、预选举(15:40-16:10) 1.统一进行预选举投票,差额选举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统一进行预选举投票,差额选举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
全体 正式代表 |
各代表团 团长 |
主校区 各代表团 分会场 |
休会、统计选票(16:10-16:40) |
图书馆会议室 |
七、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6:40-17:10) 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预选举情况的汇报; 2.确定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3.确定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
主席团 成员 |
陈纪龙 |
主教学楼G115 会议室 |
11 月 19 日 |
一、团代会、学代会全体代表第一次会议(8:30-10:30) 第一阶段:开幕式(8:30-9:30) 1.介绍与会领导和嘉宾; 2.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3.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小刚致开幕词; 4.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李轶敏致辞; 5.兄弟高校团委书记致辞; 6.团省委领导讲话; 7.校党委书记陈岳堂讲话。 |
全体正式代表、领导嘉宾、列席人员、邀请人员 |
刘琤 |
图书馆一报告厅、二报告厅(分会场直播)、主教学楼(分会场直播) |
休会、合影(9:30-9:50) |
图书馆一报告厅台阶处 |
第二阶段:工作报告(10:00-10:30) 1.陈纪龙同学作湖南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尹雅婷同学作提案工作报告。 |
全体正式代表、列席人员 |
王卓鹏 |
图书馆二报告厅、主教学楼(分会场直播) |
二、各代表团第二次会议(10:40-12:00) 1.讨论湖南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提案工作报告; 3.根据党中央、团中央、全国学联等最新部署要求开展相关文件及精神学习传达。 |
全体 正式代表 |
各代表团 团长 |
主校区 各代表团 分会场 |
时间 |
主要议程 |
参加人 |
主持人 |
地点 |
11 月 19 日 |
三、主席团第四次会议(14:00-14:30) 1.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汇报; 2.讨论关于湖南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主席团 成员 |
陈纪龙 |
主教学楼G115 会议室 |
四、学代会全体代表第二次会议(正式选举) (14:40-15:10) 1.选举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2.选举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全体 正式代表 |
王卓鹏 |
图书馆二报告厅、主教学楼(分会场直播) |
休会、统计选票(15:10-15:40) |
图书馆会议室 |
五、主席团第五次会议(15:40-16:10) 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选举情况的汇报; 2.确定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 3.确定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当选人名单; 4.推选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集人。 |
主席团 成员 |
陈纪龙 |
主教学楼G115 会议室 |
六、团代会、学代会全体代表第三次会议(闭幕式) (16:30-17:00) 1.总监票人宣读关于正式选举情况的报告; 2.宣读并通过共青团湖南工程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宣读并通过湖南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4.宣读并通过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5.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小刚致闭幕词; 6.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唱《团歌》。 |
全体 正式代表 |
刘琤 |
图书馆一报告厅、二报告厅(分会场直播)、主教学楼(分会场直播) |
七、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7:20-17:45) 1.讨论并通过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2.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3.选举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 4.执行主席发言; 5.校团委书记刘琤讲话。 |
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全体委员 |
会议 召集人 |
电气楼310 |
宣传链接:https://www.hnie.edu.cn/info/1042/8316.htm
八、湖南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资格条件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名额分配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学生总人的 1%,拟定正式代表 200名。在200 名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94名,占代表总人数的47%;少数民族代表29名,占代表总人数的14.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9名,占代表总人数的9.5%;团员代表181名,占代表总人数的 90.5%;学生干部61名,占代表总人数的30.5%。本次选出的代表,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不过 40%,女代表不少于 25%,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校、院学生会秘书长,校、院团委负责人,主要学生社团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产生办法
各学院学生会按照多于正式代表名额 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提出学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召开学院学代会选举出席学校第四次学代会正式代表。校学生会第四届主席团成员为指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名单由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并提交常设机构决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经所属学院党委同意,报学校第四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核、公布。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学生干部考核方案》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学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促使学生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学生干部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方案制订如下:
第一章 考核总则
从基本素质、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能力水平考核包括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宣传鼓励能力、公关能力、调研能力等。
第二章 考核内容
(一)基本素养的考核
1.政治态度: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成效: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即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道德品行: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已,以身作则。
4.学习情况: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纪律作风:学生会工作人员要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二)能力水平的考核
1.决策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出主意、提方案、做决定。
2.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团结友爱,善于协作,带领学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鼓励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善于与同学交往,与每位同学交朋友。
5.调研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能够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考虑学生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学生。
第三章 评议方法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于2022年12月19日19:00前将PPT、讲话稿等述职评议材料电子档提交至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邮箱:hniexsh@163.com,并于2022年12月20日14:30在创新创业学院学术报告厅进行进行5分钟的PPT汇报(汇报时长5分钟内,可结合视频等其他形式),述职评议原则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四章 评议程序
(一)述职。述职评议大会由校团委、各学院学生代表、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每名干部依次述职,以从严从实的态度,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改问题,形成总结、分析、评价、未来展望的工作总结流程。
(二)评议。述职结束后,由参会评委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打分。述职评议票分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项内容,最高分100分,最低分一般不低于70分。述职评议时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评议票的汇总、计票工作。为保证公平公正,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评议成绩以等级优秀、合格与不合格进行划分,其中优秀率为30%。评议结果将予以公示。
(三)反馈意见。述职评议会议后,述职评议大会及时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对述职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意见,逐一反馈给述职评议对象。
(四)整改落实。述职对象根据反馈意见,针对提出的问题和点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在下学期述职评议考核时,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涂璐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黄镜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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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shxlmishuchu@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