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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号志愿评选
来源: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0日

关于评选2014年度湖南工程学院 “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及“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我校第一届团代会精神,推进全校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湖南工程学院 “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及“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树立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引领文明时尚,构建全校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3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3个及“优秀青年志愿者”若干名。

三、参评条件

      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在校内外志愿服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项目及个人,包括在大型赛会、关爱农民工子女、保护湘江母亲河、社区服务、关爱弱势群体、爱心募捐、“西部计划”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项目及个人。

1、“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团队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参评基本标准:

(1)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团队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3)参评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成立2年以上,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根据学院人数具体情况对待)。

2、“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具体条件如下:

(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

(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实施时间1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

3、“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标准:

(1)为省、市、校或院级志愿组织注册志愿者;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

(4)参与校青年志愿者中心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5次以上或长期参与学院青志部门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各二级团组织发动本学院符合条件的青年志愿者集体、项目和个人进行申报,并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初评。

2、评选: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各奖项的建议名单。

3、公示:各奖项建议名单将在团委青春网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表彰:校团委将于2015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

五、申报方式

       申报的集体和个人均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3),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或项目介绍。请于4月21-23日(8:00-11:30,14:00-17:30)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电子版各1 份)报送至新校区明德CD栋二楼学联办公室(联系人:谢柔、朱美花  电话:15873244882、18163913676,邮箱:hnietw@126.com)。

六、有关要求

       各二级机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查、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社会公信力强。要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习优秀青年志愿者的浓厚氛围,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湖南工程学院“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申报表

2.湖南工程学院“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3.湖南工程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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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