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委发文 · 校学生会字 · 正文

校学生会字

校学生会字〔2023〕5号关于做好湖南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文件

学生会字20235

关于做好湖南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

大会正式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校党办字〔2021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定于11月10日-11日举行湖南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选举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构成、分配原则

(一)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湖南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210名,代表中要求有各级学生干部、先进集体(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优秀班集体等)的代表和先进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代表要求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二)按各学院学生总人数1%的比例选举产生代表,组建成四个代表团(见附件1)

(三)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作为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分配到各学院参加选举,计入各学院代表名额。

(四)各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选举,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班委会团支部组织推荐,各学院提出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少数民族代表、女性代表、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在代表构成中需占有一定的比例),代表候选人人数需多于本院正式代表人数。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报校学生会、校团委审定同意后,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湖南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的产生

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意见,确定学院代表提名人选。各学院班级会议到会人数应超过班级人数总数三分之二,当选者票数应超过人数总数半数。各班级应详细填写班级代表推选情况记录表(附件2)。

各学院根据班级代表推选情况,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人数的20%,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选举单位的代表并于1024下午18:00由学院学生会汇总整理后将有关选举情况(附件3)、学代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代表信息汇总表(附件5)上报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电子稿发至校学生会邮箱hniexsh@163.com(下同)。

学代会筹备工作组成立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公示。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各学院在监督各班级代表选举工作时,应重视学生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充分考虑党员代表、女性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

四、代表团组成及团长的产生

(一)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本次学代会设代表团4个。

(二)各代表团团长由代表团推举产生,名单报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确认。

五、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召开学代会的宣传工作,通过选举湖南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民主参与意识教育。

(二)要严格执行选举的原则、程序和纪律。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正式代表的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全体青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代表选举。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三)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工作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任务。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湖南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班级推选情况

      3.XX学院(单位)学生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模板)

      4.湖南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湖南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31011

  (审核:刘琤 涂璐 黄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