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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字〔2020〕6号 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9日

共青团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团字〔2020〕6

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通过社会实践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以实际行动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贡献力量、绽放青春。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校团委决定2020年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决战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

二、参与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0年7月-8月

四、总体安排

1.突出主题。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和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90后”党员回信精神为重点,结合阅读“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访谈实录,让学生通过深入的社会实践,深刻领会新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伟力,深切感受人民领袖春风化雨般滋养青年心灵的精神魅力,从而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确保安全。以保证学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地方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3.就近就便。已返校学生以学校驻地为主,在家学生以家乡为主开展社会实践,尽量减少活动半径。以学生个人实践为主,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跨地区进行。

4.创新形式。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今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要注重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鼓励师生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推动线下线上融合联动。

5.务求实效。按照“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原则,进一步严实作风,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力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摆拍走秀”;要深入实际,力戒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甚至观光旅游;要帮忙不添乱、增彩不增负,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五、实践内容

1.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以学生专业技能为依托, 在科学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保障下,鼓励学生参与社区防控排查、社会秩序维护、疫后心理疏导、医护子女辅导、便民利民服务、关爱留守儿童、参加生产劳动、典型事迹宣讲等实践活动,为战胜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2.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今年突发疫情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在疫情低风险地区可以开展政策解读、实地调研、技能培训、医疗扶持、电商带货、就业服务、资源对接、信息服务、志智双扶等活动,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凝聚力量、贡献智慧。要注重讲好脱贫故事,展现变化历程, 引导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增强制度自信。

3.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动员鼓励在乡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开展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三农、青年工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实践活动,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促进公共服务,提升乡风文明,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4.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招募志愿者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地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活动。着眼倡导文明生活风尚,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引导基层群众革除陋习不吃野味,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

5.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针对当前大多数学生在家学习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专项,以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实践、社区报到、兼职锻炼等为主要方式,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六、实践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采用线上为主,低风险地区线下为辅的模式,通过集中和分散,以分散为主的方式进行,分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两类,均自愿参加。避免前往人口密集的场所,做好户外防护,以自身健康为第一要求,不得组织开展线下集体性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情况由各学院团总支、团队指导老师和团队负责人严格审核和管理。

(一)团队社会实践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以线上组队为主,同一团队的同学可围绕主题在各自城市进行实践调研,鼓励团队利用互联网开展“云实践”。如确有必要线下组队,仅限于居住地为低风险地区的市内组队。线上组队原则上每队10人左右,每支团队配备指导教师1-2名。线下组队原则上每队5人以内,每支团队可配备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加。原则上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项目。团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也可根据活动需要跨二级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跨省市组队的团队将重点以线上调研、文献搜集、人员采访等为主,如有极个别需要,团队成员可在线上调研的前提下,以个人形式在居住地(低风险地区)围绕主题进行调研,个人线下调研不允许跨县、跨市、跨省。

(二)个人社会实践

学生居住地若为低风险地区,学生可在居住地所在县(区),以个人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允许跨县、跨市、跨省开展线下社会实践。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从组织申报、教师指导、过程管理等环节做好指导工作。各学院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为参加活动师生购买有关保险,要重点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制定实践安全预案,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务必指导学生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尽量减少人员的直接和密切接触,加强对实践活动的实时跟踪管理。要注重实效、扩大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等媒介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作用,增强社会实践的影响力,加强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介宣传的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影响力较大的新媒体手段对实践情况及时发布。

八、申报要求

(一)申请

1.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将《2020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表》(附件2)、《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3)《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家长安全告知确认书(回执)》(附件4)电子版交至学院团总支,其中附件3、附件4需将纸质版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按要求签字后拍照或扫描形成电子档

2.学院团总支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于7月1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2020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表》(附件2)、《____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5)《____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ietw@126.com。

(二)实施

本次社会实践要求就近就便,所有活动在参与同学家庭所在地开展。社会实践期间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注意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若有外出实践行程,出门前须征得家长同意。

(三)总结

1.本次社会实践团队需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报告是对实践活动的详细表述,主要应包括实践背景、实践形式、实践过程、实践效果等,要求数据详实、图文并茂;以个人形式开展的实践活动,需撰写1000字左右的实践心得体会,包括实践中的动人故事、参与实践的亲身感受、体会、感想等,需附个人实践照片或截图2-3张。

2.鼓励参与同学以短视频等多样的形式,展示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和所得所获。

3.各学院于20208月30日前收集本学院实践报告(或心得)、照片或视频电子版、《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单位鉴定表》(附件7)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校团委邮箱hnietw@126.com(文件夹命名为“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材料”,文字版交至校团委202室

(四)评选

校团委将于下学期开学后组织评选(具体评选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涂璐、李翠

联系电话:58683662、58683955、17369285790

 

 

校团委

20207月9


附件1:

编号      

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团队申报书

团队名称:

学院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项目类别:

理论普及宣讲团    □ 历史成就观察团

乡村振兴实践团   □ 脱贫攻坚实践团

教育关爱服务团    □ 红色故事宣讲团

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践团

美丽中国实践团

年七月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负责人填写,指导老师审批;

2.本表第一页编号不需填写;

3.团队名称按统一格式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学院或××学生团体名称+项目内容+实践团,如湖南工程学院校学联“莲香伴读”关爱留守儿童实践团;

4.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不接受个人或单个学生组织单独申报;

5.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0714日;

5.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工作电话:5868395517369285790


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团队负责人制,各团队设团队负责人一名。

2.实践团队负责人在申报活动、报销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

3.实践活动中,每天将社会实践相关工作资料发至校团委指定工作邮箱hnietw@126.com,并与校团委社会实践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增强活动的宣传效果,确保活动安全开展。实践结束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团队成员事件日志(每人一份)。

4.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同一团队的同学可围绕主题在各自城市进行实践调研,鼓励团队利用互联网开展“云实践”。

5.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队。项目负责人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报校团委。

6.跨省市组队的团队将重点以线上调研、文献搜集、人员采访等为主,如有极个别需要,团队成员可在线上调研的前提下,以个人形式在居住地(低风险地区)围绕主题进行调研,个人线下调研不允许跨县、跨市、跨省。

7.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遵纪守法,维护湖南工程学院的声誉和形象。

8.各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好团队完成实践任务。

9.各团队负责人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10.各团队内各项事务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1.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办好有关事宜。

12.本守则的解释权属于共青团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年七月

 

 

团队名称


指导单位

湖南工程学院 学院团总支

指导老师

情  况

姓   名


职务职称


是否随团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团  队

负责人

(队长)

姓   名


政治面貌


学   院


联系方式


年级/专业


身份证号


活动时间

活动起止时间

2020年 日至2020年

活动天数

活动地区

湖  南

其  他(请注明省市)



活动方式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结合

活动经费预算

交通费


文印费


其他经费

用途:   经费:

经费共计

学院或其他支持

指导老师

意  见

 

 

 

 

指导老师签字:  

学院团总支

(指导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团  队  活  动  概  况

活动地点


是否为社会实践基地


实践预期

成果形式

宣讲会:               场     讲    座:              场

专业培训:             场     调研报告:              篇

咨询场次:          次   是否建立实践基地:

其它实践成果:

新闻媒体联系报道:

团队实践活动计划

 

一、前言(阐明活动的背景)

二、实践主题

三、预期成果形式

四、实践前准备工作

五、新闻媒体联系宣传工作

六、实践期间完成的任务、详细计划及日程安排

七、实践后的总结内容

八、活动意义和目的

九、团队安全保障制度及应急预案(各团队应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包括设置安全员、开展安全知识及急救技能的学习等,并针对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建立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注:由于篇幅原因,本则活动计划只列出大致框架,供参考。各实践团队上交活动计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附页详细阐述。)


团队全体成员情况

所在学院(盖章):

团队名称:

实践时间:2020年 日至2020年 日 共

团队总人数: 人, 其中含教师:

姓  名

性别

学院及专业班级

电  话

身份证号

备注



























































































注:以上信息由各申报学院团总支核实后盖章确认。

附件2

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学院班级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实践地点


实践内容


实践形式


实践起止时间


实践项目简介


预期成果形式


学院团总支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1.实践形式为参观考察、学习体验、调查研究、宣讲报告、政策宣传、艺术创作等;

2.实践主题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理论政策宣讲、学习“两会”精神、学业帮扶、反邪禁毒、网络文明志愿、寻访家乡校友等。


附件3

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任务、实践地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清楚了解,仔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尊重实践地疫情防控规定和风俗习惯。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暑期社会实践期间财物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地疫情防控等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5.由于违反社会实践纪律或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伤害损失由本人承担;

6.本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本人家庭所在地开展,且本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已征得父母等家庭成员的完全同意和支持。家长已经完全了解本人参与实践活动的意义、价值,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实践期间,出现意外事件及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7.学院已经完全履行了安全教育义务,本人承担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所带来的损害。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所在学院:

本人签名:(手写“本人已阅读《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同意其中事项要求”+本人亲笔签名)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学生自杀、自伤的;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附件4

 

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家长安全告知确认书(回执)

 

湖南工程学院          学院:

  我(们)是贵院的           专业                    同学的家长(监护人),我(们)已经知晓           (同学)将自愿申请参加202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也清楚该实践活动的具体行程规划和实施方案。我(们)表示完全支持,对他(她)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我(们)也都已经充分考虑到,特此说明。

 

                                   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方式:

                                                    



附件5

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汇总表

所在学院团总支(盖章):                            填报人:                                                                                  

序号

团队名称

团队

人数

团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是否随团)

实践地点

是否线下集中

实践起止时间

实践天数

















































































 

 


附件6

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汇总表

所在学院(团总支盖章):                     填报人:                                            

序号

姓名

学号

班级

联系电话

实践内容

实践地点

实践形式

































































































说明:此表需附件1个人申报表所填内容一致


附件7

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单位鉴定表

姓名


性别


电话


学院班级


实践天数


实践单位


实践内容及成果


鉴定结果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实  践

单  位

评  语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如个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所在的实践单位超过1个以上的,由实践时长最长的单位给出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