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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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组织做好2011-20...
来源: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3日

校团字〔2012〕3号

各学院团总支:

今年是建团九十周年,为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团省委十四届一次全会精神,推进全校各级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集中展示我校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校团委决定继续开展湖南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闪耀湖工‘青春之星’”、“十佳大学生(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社团干部、学生干事)”、“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比类别与评比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比条件:

1、党总支积极支持和指导团总支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

2、年度交纳团费达90%以上,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

3、团学干部具有良好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大学生创业活动,并为学院争得良好社会声誉;

4、组织团日活动与政治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加团员总数在85%以上;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团校学习与素质拓展培训,且通过率达90%以上;

6、认真组织、积极落实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且工作完成良好。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条件:

1、支部干部整体素质高,凝聚力强,全体青年团员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团内各项制度健全,积极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团日活动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到会率95%以上。团费缴纳率100%,团干部有创新精神,考核成绩良好;

3、支部组织观念强,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支部成员无记过以上处分(学校行政处分或团内处分),早操出勤率95%以上,团员评议合格率95%以上;

4、支部学习氛围浓厚,班风端正,无考试舞弊现象,年度补考人次不超过10%;

5、有较好的校内外活动阵地,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二、先进个人评比类别与评比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条件:

1、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或本科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思想进步;

3、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自觉交纳团费(含特殊团费),本学年度团员评议成绩为优;

4、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学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

5、严格要求自己,上课、自习、早锻炼无缺席现象,考试舞弊现象,无在外租房情况,本学年度团员评议成绩为优良;

6、行为举止文明,男女交往得体,自觉接受文明监督,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7、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事业,富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8、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9、学习态度端正,无考试舞弊现象,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2、担任校、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团系统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且任期一学期以上,干部考核成绩为优良,本学年度团员评议成绩为优良;

3、为学院或学校争得荣誉者优先。

三、闪耀湖工“青春之星”评比类别与评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无考试舞弊现象。

2、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

二、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习之星评比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含体育及各种实习),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或在考研、参加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且具有较大影响力;

2、纪律观念强,上课、自习、早操无缺勤现象。

(二)自强之星评比条件:

1、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举止文明;

2、在困难、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三)体育之星评比条件:

1、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社会体育竞赛活动,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的体育赛事中获得过荣誉;

2、尊敬师长,服从裁判,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科技之星评比条件:

1、本学年至少有一件科技创新作品或创业计划书获省级以上表彰或荣誉;

2、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科技活动和竞赛,且在上述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创业之星评比条件:

1、在大学期间拥有创业实体,并具备一定的规模,在大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

2、勇于开拓,具有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感人,创业成效明显。

(六)志愿之星评比条件:

1、是在湖南省、湘潭市、校团委或各学院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参加过3次以上青年志愿者活动,且表现突出;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志愿理念,在学生中有一定代表性。

(七)文艺之星评比条件:

1、热爱艺术,勇于表现自我,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八)服务之星评比条件:

1、本学年是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有强烈的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深得老师和学生好评,荣获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工作中事迹突出,讲诚信、无投诉记录。

(九)、社团之星评比条件:

1、是经学校注册社团组织的学生骨干,营造了优秀的社团文化,在学校享有较高知名度;

2、有突出的表现,参选者所在的团队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

(十)、文明之星评比条件:

1、申请者可以是寝室、班级、学校注册的社团;

2、申请者长期践行文明,倡导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如抢险救灾、无偿献血、扶贫济困、志愿服务等方面),受到校级以上的宣传报道或表彰。

四、“十佳”评比类别与评比条件

(一)十佳大学生评比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考试舞弊现象,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

2、纪律观念强,无外出租房现象,行为举止文明,男女交往得体,自觉接受文明监督;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二)十佳学生干部评比条件:

1、本学年是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考试舞弊现象,本学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3、纪律观念强,无外出租房现象,行为举止文明,男女交往得体,自觉接受文明监督。

(三)十佳青年志愿者评比条件:

1、必须为正式注册青年志愿者或学院公益性社团组织(如志愿星期天、爱心社、雷锋社等)成员,且本学年志愿服务时间在48小时以上;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考试舞弊现象,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3、积极组织或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且表现突出,社会效果良好,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

(四)十佳社团干部评比条件:

1、担任社团主要干部半年以上,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考试舞弊现象,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3、热爱社团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社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十佳学生干事评比条件:

1、是校学生联合会、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或学生社团干事;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考试舞弊现象,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3、与同学相处融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且成绩突出。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组织团员认真学习此通知,要求到会人数为支部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并要求班主任出席会议;同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认真评议。

2、“红旗团总支”及“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材料中应反映“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本次将评选4个红旗团总支、35个红旗团支部。

3、十佳系列候选人由各院按评比条件推荐,并提交名单,院部团员人数在1000(含1000人)以上的每项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个,1000人以下的系部候选人每项为1个;各候选人须向校团委交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档)一份,含候选人推荐表、1000以上文字材料、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原始材料由院部审核)、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的章)。

4、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总人数为各院实际缴纳团费人数的5%。各学院评优指标分配表见附件一,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数量必须小于优秀团员数量。

5、每名“青春之星”各学院最多推荐1人,各候选人须向校团委交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档)一份,含候选人推荐表、1000以上文字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原始材料由院部审核)、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的章)。

六、评选要求

整个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不搞平均主义,保证优秀个人、集体的先进性。把创先争优的评选工作作为树典型,学先进,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在各项奖项的评选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在全校通报,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请各院团总支5月8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稿)汇总交至校团委G-102(联系电话:58683955,邮箱:hnietw@126.com)。

共青团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2日

附件:五四表彰申报表附件(请到下载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