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联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内容应积极健康,任何人不得利用例会宣扬反动言论,不得有任何违反校级校规的言论或行为。
二、校学联会议分为部门例会、板块例会和校学联全体成员大会三类。
1、校学联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校学联全体成员大会,由主席团负责召开,参会人员为校学联全体干部干事,会议名称为:XX届校学生联合会第几次全体大会。
2、校团委、学生会和社联主席团每月分别召集本板块部门负责人召开一次团委(学生会、社联)干部工作例会,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名称为:XX年X月校团委(学生会、社联)干部工作例会。
3、各部门原则上每两周由部门负责人召开一次部门成员例会,时间和地点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并及时公布在干部QQ群,方便各部门灵活调配时间;地点可在校学联办公室(新校区、滨江)、学生活动中心等固定工作场地;会议名称为:2016届+部门名称+第几次工作例会,例会内容包括:总结上两周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干事培训学习,经验交流讨论等。
三、召开例会时,与会人员须佩带干部干事证件,不能穿拖鞋、背心,严禁袒胸赤身、抽烟,严禁酒后参加例会,严禁例会时嬉戏打闹。
四、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个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须提前一天向负责人请假(部门例会,部长为负责人;板块例会和校学联全体大会,各板块主席为负责人),无故缺会累计3次,或迟到早退请假累计5次者,视为其自动退出校学联。例会考勤情况由各板块办公室负责统计,每月在校学联干部群和其他相关工作群内予以公布。
五、例会前须签到,例会后须整理办公室;开会时须关闭手机或将其置于静音状态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部门例会记录由本部门保存,板块例会记录由各板块办公室负责记录保存,校学联全体成员大会会议记录由主席团负责报交团委老师。
七、本制度由校学联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校学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