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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
来源: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2日

   

校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科研学术氛围,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态度,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务实创新﹑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促进优秀人才的不断涌现,迎接湖南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举办湖南工程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参赛作品:

1﹑参赛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个人参加﹑集体参加(一般不超过六人)均可。

2﹑参赛作品:学生为主设计﹑撰写完成的学术论文(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发明制作(含设计作品)﹑社会调查报告三类作品(毕业论文﹑设计除外)。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

 

二﹑评审方式与奖励方式:

1﹑评审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适用性为基本标准。各教学院自行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按教学院参赛作品的60%上报参加校终审。组委会负责报送作品的资格审查,并聘请评审委员会负责终审。

2﹑奖励方式:分个人奖励和组织奖励两类。个人奖励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参加终审作品的2%﹑5%﹑10%﹑15%,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组织奖励视各教学院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而评。其中教学院学生参与面占40%,参赛作品成绩占60%(参赛作品成绩计分为:特等奖10分/件,一等奖7分/件,二等奖3分/件,三等奖1分/件)。例如:某教学院总人数200人,参赛作品数量50件,一件作品获一等奖,教学院总分数为:50/200×100×0.4+1×7×0.6=14.2分。

 

三﹑活动实施步骤及安排:

1、11月成立教学院相关机构,并进行宣传动员。

2、12月中旬各教学院完成初评,并按要求上报作品。

3、2011年元月完成终评,并对优秀作品进行重点扶持。

4、2011年3月进行总结表彰。

5、寒假期间各优秀作品进行完善,准备上报参加湖南省“挑战杯”竞赛初赛。

 

四、活动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校团委具体组织,联合科研产业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开展。活动将邀请校领导担任顾问,邀请各教学院有关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名单如下:

顾  问:谢伯端  刘国荣  宁立伟

主  任:罗毅平  张玉东  张小刚

副主任:各教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张小刚(兼)

副组长:程晓丽

成  员:曾志刚  覃  波  宋志航  吴  菲  蒋  莉  尹湘鹏 

王  宁  许苏丹  刘  娟  齐立云  晏  莉  缪智文  张彩虹

 

附:1、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选办法

    2、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申报表(团委青春网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一:

 

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选办法

      为保证此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评奖公平,公正,公开,评比过程中遵循“二自”“三性”和“三优先”的原则:

一、“二自”:

1、  自己选题:作品的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

2、  自己研究:作品中的创新性,必须是本人构思完成的或通过观察、考察、试验、研究获得的;论文或制作是本人撰写或完成的。

二、“三性”:

1、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创造过程的科学性;研究办法的科学性;科学理论的可靠程序,文理通顺与书写规范程度。

2、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创新性。

3、  实用性:包括实用价值或应用前景(社会效应或经济效益),影响范围。

三、“三优先”:

1、  获得专利的作品优先评奖。

2、  在专利刊物公开发表的优先评奖。

3、  创造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已推广实用的成果优先评奖。